慈利县水资源和水土保持事务中心慈利县2022年道水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分类: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省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
所属行业: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公告时间:****年**月**日
***的慈利县****年道水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项目名称:慈利县****年道水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结余资金)第二次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慈财采计[****]B***
*、委托代理编号:*******-********-**
*、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日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按照《张政办发〔****〕**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降价幅度不超过采购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 中标金额降价幅度超过采购预算的**%以上的,履约保证金为采购预算减去中标金额的差额。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 | *,***,***.** | 其他建筑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说明: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
(*)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在建项目;(*)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注:(*)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代表供应商办理谈判有关事宜的代表要求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近*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要求无在建项目,且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水办〔****〕**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
分包承诺(执行强制分包的),格式自拟;
其他说明;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按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份。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北京时间),地点为慈利县*阳镇白公城南路(金地大厦斜对面)***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四、五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ccgp-hunan.gov.***)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联系人姓名:杜琴琴
*、电 话:***
(*)名 称:***
(*)地 址:慈利县*阳镇
(*)联系人:刘文平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名 称:***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阳镇白宫城南路(妇幼保健院旁)
(*)联系人:杜琴琴
(*)邮 编:******
(*)电 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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