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昌图县第二医院向售电公司购买用电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224-00048
项目名称:昌图县第二医院向售电公司购买用电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23000
最高限价(%):100
一、商务条款偏离表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
★2.履约地点:昌图县第二医院。
★3.付款方式及条件: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按月以实际电量进行支付。
★4.验收主体: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国家标准要求
验收报告:按国家标准要求
★5.服务要求
★6.报价要求
★7.现场支持: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医院关于用电政策、交易流程、电费疑问等咨询,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二、服务需求
项目名称:昌图县第二医院向售电公司购买用电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23000元
最高限价:代购电费100%
★一、服务范围
供应商为昌图县第二医院服务期内全部用电需求提供市场化购电交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交易策略制定、合同签订、电量结算、偏差考核管理、电费核对、政策解读及咨询等全流程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无因违规交易被电力交易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的记录,提供电力交易机构出具的合规交易证明文件(或承诺书)。本项目所有交易活动须严格遵守国家及辽宁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确保交易过程合规、交易记录完整可追溯,如因供应商违规操作导致医院遭受处罚,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电量服务保障,中标人提供的购电服务应不改变采购人原有的用电习惯,供电模式和供电质量保障不变。编写电量服务保障方案,保障采购人用电单价的平稳性及用电量需求,承担平台对采购人作为用电主体的偏差考核风险,考核偏差由中标服务方全额承担。
★3. 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医院关于用电政策、交易流程、电费疑问等咨询,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4.电费缴纳方式:医院仍按原有缴费路径、原有缴费渠道缴纳电费,不新增缴费账户、不改变现有支付流程、不向中标人直接支付电费。
★5.如因政府政策调整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合同、在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双方秉持公平、对等的原则协商解除合约。
★6.不得转包、分包。服务期满后15日内,向医院提交完整的交易档案、结算资料、报告文件等归档材料,确保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且该报价折扣必须为固定数值,保留一位小数,不接受区间报价(如5.8%~6.8%)。供应商以当期国家电网最新公布的代购电费价格标准为基础,比率最高限价为100%。(如:原价格100元,折扣率95.8%,则供货价格为95.8元)。
★四、结算方式
当月电费总额=当期国家电网最新公布的代购电费价格×投标人所报比率+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政府基金及附加。
★五、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六、服务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七、特定需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售电经营资格,并已在辽宁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公示(提供公示截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售电经营资格,并已在辽宁省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公示(提供公示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招标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 盘、移动硬盘、电子邮件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见格式16),并按照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进行密封和包封或投标备份文件及承诺函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以收件时间为准),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或备份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密封和包封,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响应)备份文件递交情况一览表》上如实记录,但不作为否决投标(响应)的依据。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如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文件,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评审过程中请供应商时刻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张冰冰,邮寄地址:昌图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楼二楼225,联系电话:18940675931。 7.竞争性谈判要求 谈判形式;现场谈判 等候时间:2026年 5月7 日 13 时30分 (1)等候地点:昌图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禧徕乐国际家居城西)一楼第一开标室 (2)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须知表及总则 (3)供应商保持预留联系方式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8.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图县第二医院
地址:昌图县八面城镇
联系方式:13470122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昌图县昌图镇
联系方式:18940675931
邮箱地址:ctxyjjfzfwzx5931@sina.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图站支行
账户名称:昌图县县域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账号:517125000000000000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冰冰
电话:1894067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