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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703]QF[TP]2026001、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3]QF[TP]2026001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42,400.00元

采购包1(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842,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842,400.00元

谈判保证金:8,42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23110300-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1(项)车辆租赁服务842,4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102026-04-1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04-16 10:0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107室1号开标室(南平建阳)

六、开启

时间:2026-04-16 10: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107室1号开标室(南平建阳)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18950683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107室

联系方式:1515998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灵芳

电话:1515998167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0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建阳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5:1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84.2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灵芳
项目联系电话15159981678
采购单位南平市建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书院东路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5068308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群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8号行署大院24幢1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59981678
附件:
附件1车辆租赁服务项目([350703]QF[TP]202600120260408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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