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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城区诉讼服务中心职工之家货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城区诉讼服务中心职工之家货物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乐鑫永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6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YS2025-ZFCG-043

项目名称:城区诉讼服务中心职工之家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4,909.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城区诉讼服务中心职工之家货物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4,909.3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4,909.3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图书档案设备法律咨询学习体验机、留声墙、电子图书借阅机等1(项)详见采购文件434,909.3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区诉讼服务中心职工之家货物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城区诉讼服务中心职工之家货物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赋码后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9)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https://credit.yl.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包括:《投标人信用承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格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3日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8:00:0012:00:00,下午12:00:00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乐鑫永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乐鑫永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06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乐鑫永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谈判文件注意事项: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线上报名成功后请携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到陕西乐鑫永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楼)进行线下报名(节假日除外),线上与线下报名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2、办理CA锁方式(仅供参考):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或下载手机APP: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线上购买。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11号

联系方式:13991089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乐鑫永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楼

联系方式:18966975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老师

电话:18966975896

陕西乐鑫永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2日

相关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城区诉讼服务中心职工之家货物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榆林市公告时间2026年02月02日 17:0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陕西乐鑫永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05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3.4909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966975896
采购单位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榆林市榆阳区肤施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108926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乐鑫永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榆林市开发区榆溪大道阳光大厦(东面电梯)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966975896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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