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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快勘现场勘验装备(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刑事技术快勘现场勘验装备(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H-2025-011(2)

项目名称:刑事技术快勘现场勘验装备(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快勘现场勘验装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技术侦察取证设备技术侦察取证设备1(批)详见采购文件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快勘现场勘验装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快勘现场勘验装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不少于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不少于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资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10)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2日2026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办理投标人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投标人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3、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段内,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4、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谈判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6、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谈判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货物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8、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公安局

地址:宝鸡市陇县东大街66号

联系方式:0917-460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兆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工农社区千禧时代8号楼1802室

联系方式:13347466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中兆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347466752

陕西中兆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9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刑事技术快勘现场勘验装备(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陇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陇县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5:0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中兆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13347466752
采购单位陇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宝鸡市陇县东大街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4601110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兆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镇工农社区千禧时代8号楼18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47466752
附件:
附件1陇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快勘现场勘验装备项目备案书.pdf
附件2陇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快勘现场勘验装备(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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