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下站台投放门楣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下站台投放门楣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铁广时代(北京)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号*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项目依据《阜新市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本次采购符合该规定,并已通过专家论证、网上公示并经审批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下站台投放门楣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下站台投放门楣灯箱广告采购项目(C********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服务范围:提供位置于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下站台检票口门楣(检票口*-*AB)处,为阜新市文化旅游城市形象产品推广的相关广告进行宣传发布,提供阜新市文化旅游城市形象产品推广的相关广告宣传发布,媒体形式为灯箱发布,媒体数量为两处,每处面积不小于**㎡,本次采购包含首次发布广告的制作、安装等费用。
服务要求:*、首次上刊及更换画面时乙方负责在甲方确认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画面的上刊及换刊工作。 *、合同发布期内,乙方应保持广告画面良好,如发现破损等情况,乙方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工作。 *、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若继续就该广告媒体进行对外广告发布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协议期间,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更换广告内容,视为违约。 *、广告发布监测,乙方按时给甲方提供监测报告(电子照片)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或是广告制作费时,应据实开具发票给甲方。 *、提供位置于北京朝阳站候车大厅下站台检票口门楣(检票口*-*AB)处,为阜新市文化旅游城市形象产品推广的相关广告进行宣传发布,媒体形式为灯箱发布,媒体数量为两处,每处面积不小于**㎡,本次采购包含首次发布广告的制作、安装等费用。
服务时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条件为上一年度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正常履约,满足采购人需求,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函(****)***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规则组织验收。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青海、朱川、吕明达(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北京朝阳站高架候车层下站台投放门楣灯箱广告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制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街心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