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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凤翼镇人民政府2025年洛宁县凤翼镇滨河产业带生产道路连片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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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
*、采购项目名称:****年洛宁县凤翼镇滨河产业带生产道路连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洛宁政采磋商(****)****号-*****年洛宁县凤翼镇滨河产业带生产道路连片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道路拆除、新建砼路面等工程;天蓝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滑县王庄镇车店村村委会**号*,***,***.**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年洛宁县凤翼镇滨河产业带生产道路连片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范围内全部内容;**日历天;徐畅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涛军、张永杰、肖贵兴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洛宁县凤翼镇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九都路与孙辛路交叉口北航科技园*-*栋****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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