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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久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茶亭庵村李花桥村
成交金额:*******.**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年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浙江久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范围:泾县公租房总量****套,面积约***平方米,本次为西苑小区、北苑小区、工矿新村小区、晏公路小区、李村南路小区、司法局老办公楼(改建)、龙井苑小区、东郡印象小区、御溪相府小区、江景郦城小区、名都城小区、新城华庭小区、康馨苑小区、田湖小区以及收购市场二手房源共**个小区的运营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上一年服务情况综合考量是否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和地区行业现行标准的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亚男、刘亚蒂、项建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价-****)**.*%+******.*%)***.**%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楼、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恒升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胡工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