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水利局2026年维修养护项目-农村供水工程第三方水质检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水利局****年维修养护项目-农村供水工程第三方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工和环境监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号科技实业园D-**楼*D**室
成交金额:****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水利局****年维修养护项目-农村供水工程第三方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为裕安、分路口、徐集等**处水厂及部分乡镇农村供水工程提供****年全年月度水质检测服务;并额外提供水质抽样检测共计**次(含报告)。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顺利完成全年检测任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规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明生、周礼玲、余纪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裕安区行政中心后四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 绿春县平河镇双果标准化产业种植项目成交公告
- 绿春县平河镇新寨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成交公告
- 2026年红河州绿春县平河镇东批村委会哈倮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激励)成交公告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捐赠建设板桥街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成交公告
-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河池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HCZC2026-C3-990009-QZSZ)成交公告
- 营口市站前区民政服务站项目结果公告
- 灵璧县人民法院2026年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灵璧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更换与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 检测中心易耗品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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