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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625]XZY[TP]2026001

二、项目名称: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厦门古神标识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灌口大道1945-3号2楼202室688,440.00元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总价):6884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

服务类(厦门古神标识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展览服务枋洋全域农文旅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符合国家质检标准。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688,44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林丽芬
评审专家:陈旭斌林斌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0-1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3万元收取;10-5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4万元收 取;50-6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5万元收取;60-7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6万元收取;70-8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7万元收取;80-9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8万元收取;90-10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9万元收取;100-15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1万元收取。1.1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以转账等方式一次性向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1.2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账户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分公司 账 号:9080710020010000056842 开户银行:漳州市长泰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 ;1.3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沐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文件要求划分企业类型,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善化里路88号

联系方式:0596-825518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18760399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莹莹

电话:18760399450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长泰县公告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5: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林丽芬,陈旭斌,林斌霞
总成交金额¥68.844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莹莹
项目联系电话18760399450
采购单位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长泰区枋洋镇善化里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6-825518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60399450
附件:
附件1资格承诺函.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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