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工业园服务中心统计信息及相关辅助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康美镇西崎村***号 | *,***,***.**元 | ***统计信息及相关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总价):*******元 |
采购包*(***统计信息及相关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 | 行业统计分析服务 | ***统计信息及相关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 ***统计信息及相关辅助服务采购项目 | 按响应文件要求 | 按响应文件要求 | *年 | 项 | 按响应文件要求 | *,***,***.** |
| 采购人代表: | 陈育海 |
| 评审专家: | 潘茂桃、黄梅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小于****(含)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到****(含)元人民币的,超过****元部分按*.*%计算,并按以上标准的**%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元按****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②转账方式: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兴*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芗城支行;账号:**********。③请成交供应商将开票信息以文字形式编辑发送至邮箱***@***.***,备注项目名称,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电话:****-*******)。④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非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另有约定情形)无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统计信息及相关辅助服务采购项目:*.*****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服务范围、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名称:***
地址:东山县康美镇西崎村***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兴*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号华港温泉公寓*幢***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福建兴*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