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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629]ZHGL[TP]2025001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
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300号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大厦20层2002-2016单元692,400.00元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总价):692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服务类(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工程设计服务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包括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设计成果。成果要求:提交符合招标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文本5份及电子版文件)、概算文件5份、施工图设计文件(蓝图5份及电子版文件),并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问题。1、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同签订且采购人提供设计所需的勘察测绘文件后30 日历天之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送审稿,评审通过后7日历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的初步设计及概算;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批复后20日历天之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评审通过后7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的施工图文件;3、后续服务阶段:从成交供应商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止,服务内容包括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验收合格692,4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林勇文
评审专家:许可斌张玉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1.5%*80%计取;②收取方式: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③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0.83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596-728821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2单元505室

联系方式:0596-2029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张煌

电话:0596-2029033

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2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安县丰山镇内河支流水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华安县公告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9:4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许可斌,张玉洪,林勇文
总成交金额¥69.2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张煌
项目联系电话0596-2029033
采购单位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华安县丰山镇人民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6-728821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2单元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6-2029033
附件:
附件1书面.zip
附件2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
附件4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科同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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