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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1-12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5-210700-05728

项目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锅炉集团冠达锅炉容器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路16-6号

中标(成交)金额:107.5(元)

评审总得分:95.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汽车罐车、危险品常压罐车接受委托的辅助工作

服务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资质。 二、供应商必须接受特检所的质量监督,保证在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三、供应商必须保证严格遵守客户和采购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四、供应商必须接受服务项目:对汽车罐车、危险品常压罐车接受委托的辅助工作项目如下: 1、残液处理 。 2、蒸汽吹扫。 3、拆卸各种阀门、排污口、压力表、液面计、人孔。 4、清理罐体内部污物。 5、打磨除锈。 6、各种阀门解体 、维修、预校验。 7、各种阀门、液面计、压力表安装。 8、封人孔、排污口。 9、气密性试验。 10、试验介质排放。 11、抽真空。 12、罐车移动。 五、开展检验辅助工作服务时服务提供方需有以下持证人员 1、司炉工一名 2、车工一名 3、起重工一名 4、承压焊工一名 5、司机(A2以上驾驶证、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一名 六、供应商接受不高于以下辅助工作费用: 1、承压常温罐车:50元m3(用户自己进行过蒸汽吹扫30元m3) 2、承压低温罐车:24元m3 3、危险品常压罐车:10元m3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过程中发生的燃气费、真空泵油、防冻液由采购方购买,费用从供应商辅助工作费中扣除。如检验费用调整,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收费按对应比例调整。 七、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费用由采购方收取,按年度给供应商结算(具体到账时间均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发生的税费由供应商负责。

服务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9年1月14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无违规行为,且服务质量经考核后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可续签至2029年1月14日。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汽车罐车、危险品常压罐车接受委托的辅助工作

服务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资质。 二、供应商必须接受特检所的质量监督,保证在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三、供应商必须保证严格遵守客户和采购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四、供应商必须接受服务项目:对汽车罐车、危险品常压罐车接受委托的辅助工作项目如下: 1、残液处理 。 2、蒸汽吹扫。 3、拆卸各种阀门、排污口、压力表、液面计、人孔。 4、清理罐体内部污物。 5、打磨除锈。 6、各种阀门解体 、维修、预校验。 7、各种阀门、液面计、压力表安装。 8、封人孔、排污口。 9、气密性试验。 10、试验介质排放。 11、抽真空。 12、罐车移动。 五、开展检验辅助工作服务时服务提供方需有以下持证人员 1、司炉工一名 2、车工一名 3、起重工一名 4、承压焊工一名 5、司机(A2以上驾驶证、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一名 六、供应商接受不高于以下辅助工作费用: 1、承压常温罐车:50元m3(用户自己进行过蒸汽吹扫30元m3) 2、承压低温罐车:24元m3 3、危险品常压罐车:10元m3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过程中发生的燃气费、真空泵油、防冻液由采购方购买,费用从供应商辅助工作费中扣除。如检验费用调整,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收费按对应比例调整。 七、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费用由采购方收取,按年度给供应商结算(具体到账时间均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发生的税费由供应商负责。

服务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9年1月14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无违规行为,且服务质量经考核后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可续签至2029年1月14日。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汽车罐车、危险品常压罐车接受委托的辅助工作

服务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资质。 二、供应商必须接受特检所的质量监督,保证在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三、供应商必须保证严格遵守客户和采购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四、供应商必须接受服务项目:对汽车罐车、危险品常压罐车接受委托的辅助工作项目如下: 1、残液处理 。 2、蒸汽吹扫。 3、拆卸各种阀门、排污口、压力表、液面计、人孔。 4、清理罐体内部污物。 5、打磨除锈。 6、各种阀门解体 、维修、预校验。 7、各种阀门、液面计、压力表安装。 8、封人孔、排污口。 9、气密性试验。 10、试验介质排放。 11、抽真空。 12、罐车移动。 五、开展检验辅助工作服务时服务提供方需有以下持证人员 1、司炉工一名 2、车工一名 3、起重工一名 4、承压焊工一名 5、司机(A2以上驾驶证、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一名 六、供应商接受不高于以下辅助工作费用: 1、承压常温罐车:50元m3(用户自己进行过蒸汽吹扫30元m3) 2、承压低温罐车:24元m3 3、危险品常压罐车:10元m3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过程中发生的燃气费、真空泵油、防冻液由采购方购买,费用从供应商辅助工作费中扣除。如检验费用调整,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收费按对应比例调整。 七、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费用由采购方收取,按年度给供应商结算(具体到账时间均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发生的税费由供应商负责。

服务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9年1月14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无违规行为,且服务质量经考核后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可续签至2029年1月14日。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质量要求:合格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汽车罐车、危险品常压罐车接受委托的辅助工作

服务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资质。 二、供应商必须接受特检所的质量监督,保证在约定的期限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 三、供应商必须保证严格遵守客户和采购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四、供应商必须接受服务项目:对汽车罐车、危险品常压罐车接受委托的辅助工作项目如下: 1、残液处理 。 2、蒸汽吹扫。 3、拆卸各种阀门、排污口、压力表、液面计、人孔。 4、清理罐体内部污物。 5、打磨除锈。 6、各种阀门解体 、维修、预校验。 7、各种阀门、液面计、压力表安装。 8、封人孔、排污口。 9、气密性试验。 10、试验介质排放。 11、抽真空。 12、罐车移动。 五、开展检验辅助工作服务时服务提供方需有以下持证人员 1、司炉工一名 2、车工一名 3、起重工一名 4、承压焊工一名 5、司机(A2以上驾驶证、危险品从业资格证)一名 六、供应商接受不高于以下辅助工作费用: 1、承压常温罐车:50元m3(用户自己进行过蒸汽吹扫30元m3) 2、承压低温罐车:24元m3 3、危险品常压罐车:10元m3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过程中发生的燃气费、真空泵油、防冻液由采购方购买,费用从供应商辅助工作费中扣除。如检验费用调整,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收费按对应比例调整。 七、供应商必须接受辅助费用由采购方收取,按年度给供应商结算(具体到账时间均以财政拨款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发生的税费由供应商负责。

服务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2029年1月14日(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无违规行为,且服务质量经考核后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可续签至2029年1月14日。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质量要求: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强、辛宏斌(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锦州分站)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方式:0416-3223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方式:0416-3486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16-34868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锅炉集团冠达锅炉容器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龙栖湾检验辅助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锦州分站)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1: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辛宏斌、李强
总成交金额¥0.01075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3486888
采购单位锦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国家铁路罐车容积计量站锦州分站)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223013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3486888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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