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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磋商-2025-50
2、采购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新野政采磋商-2025-50-1新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西峡县华凯物流有限公司西峡县回车镇张江路董营组21号997,800.00评审总得分:85.67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新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项目新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2年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宋艳艳(磋商小组组长)、王雪涛、赵兴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等相关规定计费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6,962.6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野县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新野县玄德路中段
联系人:杨建
联系方式:17838772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鸭电社区居委会粮食局家属院方园小区1幢1单元301室
联系人:魏玉菊
联系方式:13837794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玉菊
联系方式:13837794268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野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5:3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宋艳艳(磋商小组组长)、王雪涛、赵兴黎(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99.7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玉菊
项目联系电话13837794268
采购单位新野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南省新野县玄德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838772221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鹏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冶街道办事处鸭电社区居委会粮食局家属院方园小区1幢1单元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37794268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2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pdf
附件4排名.pdf
附件5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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