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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51158号】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张店乡李村村道路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5-188
2、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张店乡李村村道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平公资采20251158号-1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张店乡张店村村民委员会院内一楼2,926,000.00评审总得分:78.67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张店乡李村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60日历天许俊明豫241141560961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吕远征(业主代表),韩国伟,陈金库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为依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31,2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恒业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4. 监督部门:鲁山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75-505752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鲁山县人民路东段张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3653755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卓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中段冠瑞财富广场17层1727-5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5639975700 0375-5067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15639975700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建设项目——张店乡李村村道路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6日 14:3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吕远征(业主代表),韩国伟,陈金库
总成交金额¥292.6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639975700
采购单位鲁山县张店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鲁山县人民路东段张店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53755985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卓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中段冠瑞财富广场17层172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39975700 0375-5067678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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