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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30701]YCZC[CS]20250056

二、项目名称: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伊春市宏锦坤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前进办扶林社区爱林街鑫源彩钢瓦院内119,000.00元

合同包2(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2):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伊春市伊春区伟平二粮店伊春市伊春区红升办红旗社区华厦楼(原二粮店)东数第1户门市120,000.00元

合同包3(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3):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伊春市伊春区鸿林粮油店伊春区红升办事处新兴社区新兴街14号楼1层东数第5户门市120,300.00元

合同包4(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4):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铁力市禾鑫旺粮油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铁力镇东岗街二委175幢(三角地东道南80米处)120,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

服务类(伊春市宏锦坤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仓储服务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提供服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119,000.00

合同包2(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2):

服务类(伊春市伊春区伟平二粮店)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2-1仓储服务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完全响应甲方要求,详见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甲方要求,详见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甲方要求,详见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甲方要求,详见响应文件120,000.00

合同包3(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3):

服务类(伊春市伊春区鸿林粮油店)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3-1仓储服务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完全按甲方要求执行完全按甲方要求执行完全按甲方要求执行完全按甲方要求执行120,300.00

合同包4(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4):

服务类(铁力市禾鑫旺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4-1仓储服务市级储备成品粮承服务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项目包4包含的所有服务范围1. 承储品种及数量:200吨成品粮实物储存,承储规格为100%小包装(25kg以下),承储品种为大米、面粉。承储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 2. 承储管理(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按照《承储管理响应承诺函》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1)承储期间,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储备粮实施监管和应急调用等。 (2)承储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储备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粮库安全生产守则》《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油仓储管理办法》《伊春市市级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若以上法规制度、标准规范有更新或者修订,按照更新或修订后的法规 制度、标准规范执行。 (3)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政策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人员管理、实物、财务、账务“四分开”,落实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 (4)成交供应商应于每月终了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主储备粮统计月报表,报表需经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在承储成品粮储备期间,若成交供应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成交供应商需对事故导致的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3. 仓储设施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按照《仓储设施要求响应承诺函》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伊春市内储存市级成品粮储备; (2)成交供应商承储市级储备粮的仓储设施设备条件和成品粮储藏要按照《应急储备大米储藏技术规程》(LS/T1223-2020)、《粮食储藏 小麦粉安全储藏技术规范》(GB/T44968—2024)、《政府储备成品粮油储藏技术指引(试行)》执行; (3)成交供应商在2026年1月31日前,对成品粮储备专仓或专区配备并安装信息化监管设备,满足全面覆盖、远程监管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需按《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接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并报送统计报表。 4. 质量管理(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按照《质量管理响应承诺函》格式内容进行承诺) 储存期内粮食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成品大米(GB-T 1354-2018)和小麦粉(GB-T 1355-2018 )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 29890-2013)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GB2761、GB2762国家标准限量规定。如遇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自费调整至达标。 5. 储备粮粮权归属及应急动用 (一)市级成品粮储备所有权属伊春市人民政府,由采购人代为履行监管责任,未经伊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包括市政府授权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动用市级储备粮(此处“动用”不包括在确保承储数量不变情况下的正常轮换),不得将市级储备粮用于办理抵(质)押贷款、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 进行期货实物交割,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承储期内需应急动用储备成品粮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市政府动用指令文件无条件服从应急动用安排,全力配合工作。在动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拨付程序按动用指令文件执行。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提供服务满足及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120,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丽娜车巍刘思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0
2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20
3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30
4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评审价格最终报价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备注
伊春市宏锦坤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0.0020.0010.00100.00107,100.00119,000.0011
伊春市伊春区伟平二粮店通过通过70.0020.009.9299.92108,000.00120,000.0022
伊春市伊春区鸿林粮油店通过通过70.0020.008.9098.90120,300.00120,300.0033
铁力市禾鑫旺粮油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0.0020.008.8998.89120,500.00120,500.004
伊春市伊春区明红五常大米粮油店通过通过70.0020.008.8898.88120,600.00120,600.005
伊春市伊美区隆辉果蔬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通过通过70.005.009.8884.88108,450.00120,500.006

合同包2(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2):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评审价格最终报价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备注
伊春市伊春区伟平二粮店通过通过70.0020.009.9299.92108,000.00120,000.0021
伊春市伊春区鸿林粮油店通过通过70.0020.008.9098.90120,300.00120,300.0032
铁力市禾鑫旺粮油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0.0020.008.8998.89120,500.00120,500.0043
伊春市宏锦坤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0.0020.0010.00100.00107,100.00119,000.001
伊春市伊春区明红五常大米粮油店通过通过70.0020.008.8898.88120,600.00120,600.005
伊春市伊美区隆辉果蔬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通过通过70.005.009.8884.88108,450.00120,500.006

合同包3(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3):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评审价格最终报价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备注
伊春市伊春区鸿林粮油店通过通过70.0020.008.9098.90120,300.00120,300.0031
铁力市禾鑫旺粮油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0.0020.008.8998.89120,500.00120,500.0042
伊春市伊春区明红五常大米粮油店通过通过70.0020.008.8898.88120,600.00120,600.0053
伊春市宏锦坤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0.0020.0010.00100.00107,100.00119,000.001
伊春市伊春区伟平二粮店通过通过70.0020.009.9299.92108,000.00120,000.002
伊春市伊美区隆辉果蔬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通过通过70.005.009.8884.88108,450.00120,500.006

合同包4(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4):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评审价格最终报价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备注
铁力市禾鑫旺粮油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0.0020.008.8998.89120,500.00120,500.0041
伊春市伊春区明红五常大米粮油店通过通过70.0020.008.8898.88120,600.00120,600.0052
伊春市伊美区隆辉果蔬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通过通过70.005.009.8884.88108,450.00120,500.0063
伊春市宏锦坤商贸有限公司通过通过70.0020.0010.00100.00107,100.00119,000.001
伊春市伊春区伟平二粮店通过通过70.0020.009.9299.92108,000.00120,000.002
伊春市伊春区鸿林粮油店通过通过70.0020.008.9098.90120,300.00120,300.00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伊美区兴安街3号

联系方式:17614585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市本级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

联系方式:0458-3870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雪松

电话:0458-3870307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伊春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5:4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姜丽娜,车巍,刘思涛
总成交金额¥47.9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雪松
项目联系电话0458-3870307
采购单位伊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伊美区兴安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614585568
代理机构名称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市本级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58-3870328
附件:
附件1开标记录表.zip
附件2市级储备成品粮承储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伊春市宏锦坤商贸有限公司).pdf
附件4合同包2: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伊春市伊春区伟平二粮店).pdf
附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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