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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村水库第二取水口供水管道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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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村水库第二取水口供水管道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CS-*******

二、项目名称:卢村水库第二取水口供水管道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人和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西区管委会办公室内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元整(*******.**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卢村水库第二取水口供水管道工程;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浆砌石挡墙、沥青路面拆除及恢复、混流泵购安及其他设备购安等;

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项目经理:王波;

执业证书信息: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皖水安B***********。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先运、丁松、肖中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收费标准执行,收取方式为电汇或转账,详见附件;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天官山路*号、广德市桃州镇中雅蓝色公馆西二单元****号房,联系电话:解先生 ***、杨工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天官山路*号

联系方式:解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中雅蓝色公馆西二单元****号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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