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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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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无废城市”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磋商-****-*****按照国家、省、市“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航空港区产业特点及固废管理需求,完成航空港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指标体系、制度体系建设任务清单、技术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市场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和重点项目清单等编制工作。实施方案须同时满足国家、省、市“无废城市”建设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的验收中国环境报社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号***,***.**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郑冰冰、赵锐、荆军伟(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中的服务招标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区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 *** 米路北
联系人:刘宁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号东方*港C栋**层
联系人:花鹏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花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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