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TJHY-2025-014)成交公告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TJHY-****-***)成交公告
*** 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TJHY-****-***)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 一、项目编号:TJHY-****-***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房屋租赁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包 :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包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 张彦超、盖博群、马文杰(甲方授权委托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新华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缘路以东、云山道以南悦港广场*号楼 ***-***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辉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十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目前该项目租赁位于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桥北新区运河家园底商作为办公用房,该房屋产权管理归属于天津市凯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该房屋交通便利、装修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齐全、设备设施良好,通信等系统完善,完全符合采购方需求,若更换办公地点,搬迁装修等工作都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为了避免财政资源浪费,保持公共设施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天津市凯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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