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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51032号】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5-83
2、采购项目名称: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2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平公资采20251032号-1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坝段新建道路和绿化工程等;河南方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育英路与龙翔大道交汇处建业桂园10号楼一单元1903户1,631,500.00评审总得分:80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30 日历天吕阳豫2412024202501063
三、评审专家名单
牛红霞、张晓、魏军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18,31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方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 2、中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督部门信息监督单位: 叶县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联系电话:0375-2316208;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叶县龚店镇
联系人:胡焕令
联系方式:15886763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993566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993566036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4日 17: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牛红霞、张晓、魏军玺
总成交金额¥163.1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993566036
采购单位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叶县龚店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886763816
代理机构名称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1号楼3楼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93566036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doc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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