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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5年档案寄存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1149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5年档案寄存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豫政采(2)20251877-1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档案寄存服务(详见采购需求)。郑州市金水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杜岭街街道北二七路88号青商会7楼723号6.50评审总得分:84.38分
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5年档案寄存项目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档案寄存服务(详见采购需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32个月,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吴园、黄开莉、赵玺(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作为计费基数,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20,019.9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价格为6.5元/盒(袋)/年。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联系人:庞雅婷
联系方式:0371-63930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8楼807室
联系人:张凯、范丹丹
联系方式:15838105290、135988530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范丹丹
联系方式:15838105290、13598853044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5年档案寄存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吴园、黄开莉、赵玺(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0.00065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范丹丹
项目联系电话15838105290、13598853044
采购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63930296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8楼8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38105290、13598853044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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