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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1900004-2025-00480

二、项目名称: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粤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24号1栋221室1,327,902.9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

服务类(广东粤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崩口排涝站)评估(崩口排涝站)收集和整理崩口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崩口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崩口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崩口排涝站)标识建设(崩口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崩口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崩口排涝站)监测(崩口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崩口排涝站)维修(崩口排涝站)1、2楼地板砖空鼓脱落铲除、重新贴地板砖;1、2楼高压电房交接缝底安装不锈钢水槽宽度1米;泵房外墙窗台漏水,防水层处理;楼顶交接缝漏水:交接整条防水层处理;机房整体内墙面批灰油漆翻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大滘口排涝站)评估(大滘口排涝站)收集和整理大滘口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滘口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滘口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大滘口排涝站)标识建设(大滘口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大滘口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大滘口排涝站)监测(大滘口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大滘口排涝站)维修(大滘口排涝站)电机房、外墙窗台漏水、防水层处理;机房:楼顶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墙身整体批灰油漆。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公洲排涝站)评估(公洲排涝站)收集和整理公洲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1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公洲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公洲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1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公洲排涝站)标识建设(公洲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公洲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公洲排涝站)监测(公洲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公洲排涝站)维修(公洲排涝站)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西塘尾排涝站)评估(西塘尾排涝站)收集和整理西塘尾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1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1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西塘尾排涝站)标识建设(西塘尾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西塘尾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西塘尾排涝站)监测(西塘尾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西塘尾排涝站)维修(西塘尾排涝站)围墙内外翻新修补墙缝批灰油漆。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高基排涝站)评估(高基排涝站)收集和整理高基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2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高基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高基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2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高基排涝站)标识建设(高基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高基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高基排涝站)监测(高基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高基排涝站)维修(高基排涝站)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人行道边水沟安装钢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龙通排涝站)评估(龙通排涝站)收集和整理龙通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2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龙通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龙通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2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龙通排涝站)标识建设(龙通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龙通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2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龙通排涝站)监测(龙通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龙通排涝站)维修(龙通排涝站)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宏远排涝站)评估(宏远排涝站)收集和整理宏远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3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3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宏远排涝站)标识建设(宏远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宏远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宏远排涝站)监测(宏远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宏远排涝站)维修(宏远排涝站)栏杆油漆、护坡地面铺设水泥砂浆。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8条"维修检修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坝头排涝站)评估(坝头排涝站)收集和整理坝头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3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3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坝头排涝站)标识建设(坝头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坝头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3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坝头排涝站)监测(坝头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螺涌排涝站)评估(螺涌排涝站)收集和整理螺涌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4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螺涌排涝站)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螺涌排涝站)对未进行安全鉴定的螺涌排涝站进行等级评定报告编制,如有三类或四类则制订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计划。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8条"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螺涌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螺涌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4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螺涌排涝站)标识建设(螺涌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螺涌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螺涌排涝站)监测(螺涌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胜利排涝站)评估(胜利排涝站)收集和整理胜利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4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胜利排涝站)等级评定报告编制(胜利排涝站)对未进行安全鉴定的胜利排涝站进行等级评定报告编制,如有三类或四类则制订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计划。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8条"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胜利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胜利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4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胜利排涝站)标识建设(胜利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胜利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4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胜利排涝站)监测(胜利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村尾排涝站)评估(村尾排涝站)收集和整理村尾排涝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根据以上资料进行自评自查,列出问题清单,编制现状问题分析报告,得出现阶段考核分数。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5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等级评定报告编制(村尾排涝站)等级评定报告编制(村尾排涝站)对未进行安全鉴定的村尾排涝站进行等级评定报告编制,如有三类或四类则制订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计划。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8条"工程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村尾排涝站)标准化方案制定(村尾排涝站)泵站标准化方案包含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运行维护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加分项七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5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村尾排涝站)标识建设(村尾排涝站)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村尾排涝站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二项"安全管理"的第7条"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管理”、第三项“工程管理"的第11条“设备管理”、第12条”建筑物管理"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村尾排涝站)监测(村尾排涝站)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大中型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四项“运行维护管理”的第17条“工程检查、观测管理”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曲海水闸)评估(曲海水闸)收集和整理曲海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5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曲海水闸)标准化方案制定(曲海水闸)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5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曲海水闸)标识建设(曲海水闸)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曲海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曲海水闸)监测(曲海水闸)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5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曲海水闸)维修(曲海水闸)铲除旧墙面、墙面批灰翻新、墙面油漆、墙身裂缝修补灌浆。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西塘尾水闸)评估(西塘尾水闸)收集和整理西塘尾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6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水闸)标准化方案制定(西塘尾水闸)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6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西塘尾水闸)标识建设(西塘尾水闸)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西塘尾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西塘尾水闸)监测(西塘尾水闸)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西塘尾水闸)维修(西塘尾水闸)铲除旧墙面、墙面批灰翻新、墙面油漆、墙身裂缝修补灌浆。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牌楼基水闸)评估(牌楼基水闸)收集和整理牌楼基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6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牌楼基水闸)标准化方案制定(牌楼基水闸)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6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牌楼基水闸)标识建设(牌楼基水闸)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牌楼基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牌楼基水闸)监测(牌楼基水闸)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6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牌楼基水闸)维修(牌楼基水闸)楼顶清理隔热砖垃圾、楼顶修补裂缝、楼顶整体防水层。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新昌水闸)评估(新昌水闸)收集和整理新昌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7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昌水闸)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昌水闸)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7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新昌水闸)标识建设(新昌水闸)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新昌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新昌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新昌水闸)监测(新昌水闸)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新昌水闸)维修(新昌水闸)窗台四边,外墙裂缝漏水处理;外墙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坝头水闸)评估(坝头水闸)收集和整理坝头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7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水闸)标准化方案制定(坝头水闸)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7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坝头水闸)标识建设(坝头水闸)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坝头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坝头水闸)监测(坝头水闸)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7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宏远水闸)评估(宏远水闸)收集和整理宏远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8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水闸)标准化方案制定(宏远水闸)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8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宏远水闸)标识建设(宏远水闸)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宏远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宏远水闸)监测(宏远水闸)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宏远水闸)维修(宏远水闸)楼顶清理隔热砖垃圾、楼顶修补裂缝、楼顶整体防水层。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洲头水闸)评估(洲头水闸)收集和整理洲头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8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洲头水闸)标准化方案制定(洲头水闸)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8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洲头水闸)标识建设(洲头水闸)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洲头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洲头水闸)监测(洲头水闸)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洲头水闸)维修(洲头水闸)窗台四边,外墙裂缝漏水处理;外墙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8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眠床涡水闸)评估(眠床涡水闸)收集和整理眠床涡水闸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9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眠床涡水闸)标准化方案制定(眠床涡水闸)水闸标准化方案包含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按照《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相关文件要求,水闸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9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眠床涡水闸)标识建设(眠床涡水闸)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眠床涡水闸1套标识标牌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牌、技术图纸、设备和设施责任牌(建筑物、设备、排站名称牌等)、标示类牌(监测、监控、照明灯、防汛物料、消防设施)、禁止类牌(禁止、警告)、警示类牌(指令、提示)、巡查路线标识牌、巡视点标识牌、警示标线。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7条“标识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眠床涡水闸)监测(眠床涡水闸)布设监测基准点3个,人工观测点6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6条“安全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眠床涡水闸)维修(眠床涡水闸)窗台四边,外墙裂缝漏水处理;外墙漏水:整体防水层处理。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滘联围)评估(滘联围)收集和整理堤防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9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滘联围)标准化方案制定(滘联围)堤防标准化方案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根据《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堤防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9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滘联围)标识建设(滘联围)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分界碑、千米桩/百米桩。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 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8条“标志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滘联围)监测(滘联围)每5km堤防设监测基准点1个,人工观测点3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堤防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22条“工程观测与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滘联围)维修(滘联围)水泥砂浆补缝:1、1:2水泥砂浆补缝,石缝间隙3~5cm; 2、含人工转运。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99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新村围)评估(新村围)收集和整理堤防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10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村围)标准化方案制定(新村围)堤防标准化方案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根据《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堤防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101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新村围)标识建设(新村围)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分界碑、千米桩/百米桩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 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8条“标志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2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新村围)监测(新村围)每5km堤防设监测基准点1个,人工观测点3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堤防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22条“工程观测与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3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新村围)维修(新村围)水泥砂浆补缝|(1、1:2水泥砂浆补缝,石缝间隙3~5cm;2、含人工转运)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4其他水利管理服务评估(大汾围)评估(大汾围)收集和整理堤防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对应章节“评价指标”要求。
1-105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汾围)标准化方案制定(大汾围)堤防标准化方案包括工程状况、安全管理、运行管护、管理保障、信息化建设、加分项六个方面的管理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根据《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堤防标准化管理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1-106其他水利管理服务标识建设(大汾围)标识建设(大汾围)制作及安装标识标牌1套,包括工程简介牌、责任人公示牌、法律法规和水文化宣传牌、分界碑、千米桩/百米桩。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 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一项“工程状况”的第8条“标志标牌”评分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7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监测(大汾围)监测(大汾围)每5km堤防设监测基准点1个,人工观测点3个。提供2次监测服务,提交监测数据、分析资料。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堤防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广东省3级以上堤防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22条“工程观测与监测”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1-108其他水利管理服务维修(大汾围)维修(大汾围)水泥砂浆补缝|(1、1:2水泥砂浆补缝,石缝间隙3~5cm;2、含人工转运)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的所有内容。符合《东莞市大中型水闸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符合《水闸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中第三项"运行管护”的第17条“维修养护”评价指标,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价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文逸芮纯胡健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广东粤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6730.0020.0089.6711
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0028.0018.3080.3022
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3326.0018.3577.6833
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0.3326.0018.6074.934
东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评审不通过
韶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万江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堤围北路221号

联系方式:0769-22275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9-21661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0769-21661829

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11月12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万江街道2025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市万江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0:5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曹文逸,芮纯,胡健钊
总成交金额¥132.7903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0769-21661829
采购单位东莞市万江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堤围北路2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9-22275920
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万江招投标服务所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行政办事中心3号楼2楼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9-21661829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粤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pdf
附件2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粤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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