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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10-23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25-210105-00064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中标(成交)金额:51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4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公司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其服务范围为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服务要求:我公司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提供本项目服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需求,提供送达组长服务(1名)、电子送达专员服务(5名)、其他配套设备(6台终端电脑),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我公司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包括招标文件提及的以下内容: 验收标准:按国家和行业内标准进行验收。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栾海、宋佳佳(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预算价的1.55%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供应商不得将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5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地 址:沈阳市 皇姑区 怒江街 57号

联系方式:262195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50-52-2

联系方式:13352496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先生

电 话:13352496152

十、附件

采购文件: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采购文件.doc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3日 10: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栾海、宋佳佳
总成交金额¥5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352496152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 皇姑区 怒江街 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621952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聚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50-5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35249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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