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2025-2026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ZTDC-2025-0001)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TDC-2025-0001
二、项目名称:广州互联网法院2025-2026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2026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2026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
服务类(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文宇、李南安、幸旭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定额收费,本项目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35320元整(大写:叁万伍仟叁佰贰拾元整),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5320元整(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代理服务费20000元整(参照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代理采购类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5-2026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根据国家邮政局下发《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明确审判机关基于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等公务活动而制作且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属于国家机关公文。因此,该项目只能由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互联网法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20-3669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08房
联系方式:舒工,020-85589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工
电话:020-85589369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互联网法院2025-2026年法律文书邮政特快专递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 16:28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白文宇,李南安,幸旭生 | ||
| 总成交金额 | ¥1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舒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5589369 | ||
| 采购单位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020-366909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路122号(伟腾商务中心)408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舒工,020-85589369 | ||
| 附件: | |||
| 附件1 |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pdf | ||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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