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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施救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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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施救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道路交通施救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昌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路*

成交金额:*.*(折扣率)

评审报价:*.*(折扣率)

评审总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

道路交通施救服务项目(二次)

道路交通施救服务项目(二次)全部范围

道路交通施救服务项目(二次)所有服务要求,其中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在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及同意后,双方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累计最长不超过三年)

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及国家相关标准及强制性标准

我单位完全响应本项目所有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洪文,刘胜,程卫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东路***、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楼,联系电话:****-***********-*******。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东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张工

电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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