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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太平镇中心卫生院精神科患者食堂劳务及食品用品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022025000122

二、项目名称:精神科患者食堂劳务及食品用品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执行标准评审总得分
四川胜鸿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201号19栋9层903号1,496,500.00元精神科患者食堂劳务服务(总价):261180.00元
精神科患者食品用品配送服务(百分比):4.5%
93.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胜鸿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C99000000C99000000 其他服务精神科患者食堂劳务及食品用品配送服务项目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C99000000C99000000 其他服务精神科患者食堂劳务及食品用品配送服务项目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合同期满且考核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及 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辉林(采购人代表)潘树兰杨光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加合理利润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会理市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会理市太平镇太平社区2组

联系方式:0834-5891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榕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理市春城明月2栋2单元3楼4号

联系方式:0834-856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834-8563555

四川榕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精神科患者食堂劳务及食品用品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会理市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行政区域会理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5:1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辉林,潘树兰,杨光洪
总成交金额¥149.6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4-8563555
采购单位会理市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会理市太平镇太平社区2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4-5891134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榕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会理市春城明月2栋2单元3楼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4-8563555
附件:
附件1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2精神科患者食堂劳务及食品用品配送服务(N513402202500012220251013006)-文件集.zip
附件3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胜鸿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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