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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伊洛河治理安滩排涝闸尾水渠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6-34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伊洛河治理安滩排涝闸尾水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6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5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磋商(2026)0037号-1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伊洛河治理安滩排涝闸尾水渠工程项目金龙水利工程(河南)有限公司商丘市梁园区胜利东路1,535,968.00评审总得分:93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伊洛河治理安滩排涝闸尾水渠工程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等90日历天王林豫241091692745
三、评审专家名单
彭端伟、周红霞、史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80%计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3,887.74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9 楼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78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交叉口东200米永和龙子湖广场A 座南区1703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136822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136822825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偃师区伊洛河治理安滩排涝闸尾水渠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6:0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彭端伟、周红霞、史瑞
总成交金额¥153.5968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136822825
采购单位洛阳市偃师区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大厦9 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9-67778990
代理机构名称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平安大道与博学路交叉口东200米永和龙子湖广场A 座南区1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3682282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2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1)(1).pdf
附件3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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