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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宛城区金华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51
2、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宛城区金华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宛城政采磋商-2025-51-1道路硬化、路灯照明、新建公厕、标识标牌、维修太阳能灯、管涵桥等。河南锦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逵营村1,800,400.00评审总得分:85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道路硬化、路灯照明、新建公厕、标识标牌、维修太阳能灯、管涵桥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90日历天谢建丽豫2412023202401036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艳(组长)、周尉林、王道春(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南阳市张衡路与仲景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电话:0377-6359531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金华街
联系人:张扬
联系方式:15514110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15号院
联系人:王明
联系方式:15303773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
联系方式:15303773237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宛城区金华镇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第二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3:28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艳(组长)、周尉林、王道春(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180.0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
项目联系电话15303773237
采购单位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金华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514110576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古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关镇集贤路15号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03773237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3成交公告 001.pdf
附件4得分及排序.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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