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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山村粮长河沿河道路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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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山村粮长河沿河道路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DS-CG-TP-*******

二、项目名称:团山村粮长河沿河道路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桂山路怡港大酒店十楼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评审报价:人民币******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团山村粮长河沿河道路建设

施工范围:新建宽沿河混凝土农田道路、钢筋混凝土拦水坝、浆砌石挡土墙、绿地护坡,喷播植草等工程。

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项目经理:唐耀耀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证书编号:皖建安B(****)*******。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成华、李飞、黄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收费标准执行,收取方式为电汇或转账,详见附件;

*.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桐汭西路**号、广德市桃州镇金鑫世贸广场商务楼**楼,联系电话:张女士 ***、余女士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广德市桐汭西路**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德市桃州镇金鑫世贸广场商务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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