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淳安县文昌镇文昌村共富智慧方舱(桑黄种植)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27266040010000005-ZJYGZF[2026]00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淳安县文昌镇文昌村共富智慧方舱(桑黄种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需求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4)询问及质疑答复主体详见招标文件《询问、质疑答复责任主体一览表》。(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与浙江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均指向同一次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效力(如:某招标文件中项目编号为“ZJYGZF[2026]007号”,浙江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为“330127266040010000005-ZJYGZF[2026]007号”,两者在采购活动中具有同等效力)。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淳安县文昌镇人民政府
地址:淳安县文昌镇文昌村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程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901012
质疑联系人:占晔飞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901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六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32556
质疑联系人:李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139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附件信息:
-
562 KB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淳安县文昌镇文昌村共富智慧方舱(桑黄种植)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文昌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5日 09:1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高文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64832556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文昌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淳安县文昌镇文昌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649010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六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1-64832556 | ||
- 新疆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6年色也克乡政府-尤库日布里曼村1组公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3号实训楼改造提升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 新疆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6年阔纳吾斯塘村2组-依勒提孜力克村S310K85(支线)公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新疆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6年山格力齐村S310K74-良种场公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新疆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6年喀拉托格拉克村4组-喀拉托格拉克村2组公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运营及维护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 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关于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第四中学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食堂设施设备)更正公告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五0处某工程项目拟邀请监理投标单位征集更正公告
-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南市主城区交通管理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沈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