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一批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2]HK[GK]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15 09:30:00,更正为:2026-04-28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15 09:30:00,更正为:2026-04-28 09:30:00。
1、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4-1509:30:00,更正为:2026-04-28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4-1509:30:00,更正为:2026-04-2809:30:00。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新增内容:
★(五)产品配置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配置要求 |
1-1 | 短波治疗仪 | 主机≥1台(包含射频电容电场输出系统1套,射频交变电场输出系统1套),射频电容电场治疗头≥3个,分别适合眼周、面部、躯体等部位治疗的需要,电源线≥1根。 |
1-2 | 308nm准分子紫外光治疗仪 | 主机≥1台,氯化氙气体光源≥1个,出光窗口适配器≥1套,护目镜≥1副,眼罩≥1个,电源线≥1根。 |
1-3 | 光谱治疗机 | 主机≥1台,红蓝黄绿光源组件≥1个,保护眼镜≥1个,电源线≥1根。 |
1-4 | 调Q Nd:YAg激光治疗仪 | 主机≥1台,导光臂≥1套,手具≥1个,防护眼镜≥1个,眼罩≥1个,脚踏开关≥1个,注水漏斗≥1个,注排水接头≥1个,电源线≥1根。 |
3、原招标文件技术评分项
1、技术响应部分(无特殊标注部分) | 35.20 | 是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以每标注一项号的条款作为一项计算,标注“★”号的项号(共4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技术参数,有任何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技术参数以每标注一项号的条款作为一项计算。项号中无特殊符号标注的技术参数(共32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1分,正偏离不加分。(满分35.2分)注:①投标人须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所有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并列出正负偏离情况;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2、技术响应部分(以“▲”标注部分) | 16.80 | 是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以每标注一项号的条款作为一项计算,标注“★”号的项号(共4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技术参数,有任何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项号中以“▲”号标注的技术参数(共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1分。正偏离不加分。(满分16.8分)注:①投标人须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所有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并列出正负偏离情况;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更正为:
1、技术响应部分(无特殊标注部分) | 35.20 | 是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以每标注一项号的条款作为一项计算,标注“★”号的项号(共5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技术参数,有任何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技术参数以每标注一项号的条款作为一项计算。项号中无特殊符号标注的技术参数(共32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1分,正偏离不加分。(满分35.2分)注:①投标人须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所有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并列出正负偏离情况;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2、技术响应部分(以“▲”标注部分) | 16.80 | 是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以每标注一项号的条款作为一项计算,标注“★”号的项号(共5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技术参数,有任何一项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项号中以“▲”号标注的技术参数(共8项),每负偏离一项扣2.1分。正偏离不加分。(满分16.8分)注:①投标人须按照本文件所列的所有技术要求如实地填写逐条响应,并列出正负偏离情况;因编排错乱或响应不完整而导致的不利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若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投标人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0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按此更正公告相应更正,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按此公告相关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山南路176号
联系方式:0591-261312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D区305-2
联系方式:0591-8757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敏瑛、黄泽河
电话:0591-87578026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0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医疗设备一批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 | ||
| 行政区域 | 连江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10日 10:3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敏瑛、黄泽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578026 | ||
| 采购单位 | 连江县皮肤病防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江县凤城镇文山南路17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26131264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D区305-2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7578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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