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公安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1包更正公告[2026]
庐江县公安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NNFZ00035-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江县公安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6年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提问:招标文件P45 荣誉: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或其所服务的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食材类荣誉奖项的得分:(1)省级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 3 分;(2)地市级及以下的,每提供一个荣誉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或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2)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3)如为所管项目获奖,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4)同一奖项不累计得分,仅计分一次。本项对政府部门内部处室颁发的奖项荣誉不予认可。
疑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进一步列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属于歧视性情形。本项目仅限定“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本质上排斥了其他合法颁发主体,构成对优质供应商的差别待遇,违反上述法规要求。(2)招标文件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颁发的食材类荣誉奖项作为加分项,未充分考虑行业内多数供应商的实际经营情况,我司及大量合规经营的食材配送企业,均未取得该类特定荣誉奖项,此条款是否存在以特定类型奖项设置不合理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3)本项评分仅认可特定主体颁发的食材类荣誉奖项,未设置同等效力的替代评审维度,是否符合政府采购 “公平、公正、公开” 及 “不得设定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的相关规定?
建议:
建议调整如下:
自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人民政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学)会颁发的奖项或荣誉,其中: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区县级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5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荣誉或奖项(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学会)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答复: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行业主管部门、人民政府颁发荣誉均予以认可,行业协会荣誉不予认可,该评分项不予修改。该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实际需求相匹配。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名称:庐江县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2号
联系方式:0551-66274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联系方式:0551-87011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施展
电话:0551-87011301
附件信息: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庐江县公安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8日 10:0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盛新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6274021 | ||
| 采购单位 | 庐江县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泥河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662740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东方水岸3楼整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87388111 | ||
- 新疆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6年色也克乡政府-尤库日布里曼村1组公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3号实训楼改造提升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 新疆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6年阔纳吾斯塘村2组-依勒提孜力克村S310K85(支线)公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新疆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6年山格力齐村S310K74-良种场公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新疆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岳普湖县2026年喀拉托格拉克村4组-喀拉托格拉克村2组公路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广西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运营及维护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 阿瓦提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关于阿瓦提县教育局采购阿瓦提县2025年第四中学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食堂设施设备)更正公告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五0处某工程项目拟邀请监理投标单位征集更正公告
- 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渭南市主城区交通管理基础设施改善提升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沈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