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曲江区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J26GZ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曲江区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31 09:30:00,更正为:2026-04-1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3-31 09:30:00,更正为:2026-04-13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2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成完装调试(如现场达不到安装条件的,与采购人、使用方签订现场备忘录后时间可顺延,各投标人需特别注意,因本项目时间紧急,中标人中标后将在合同中约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安装调试,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含1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更正为:合同签订后2026年5月1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各投标人需特别注意,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因本项目时间紧急,中标人中标后将在合同中约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安装调试,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天以上(含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原招标文件第5页
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全部完成完装调试(如现场达不到安装条件的,与采购人、使用方签订现场备忘录后时间可顺延,各投标人需特别注意,因本项目时间紧急,中标人中标后将在合同中约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安装调试,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含1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更正为:合同签订后2026年5月1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各投标人需特别注意,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因本项目时间紧急,中标人中标后将在合同中约定,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安装调试,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5天以上(含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原招标文件第25页3.详细评审 采购包1(韶关市曲江区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
商务部分 |
综合实力 (6.0分) | 投标人获得: 1、顾客满意度服务认证证书,得3分; 2、服务标准化认证证书,得3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 . cnca.cn)查询结果截图,失效、撤销或暂停的对应证书项不得分。 |
投标人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 (7.0分) |
(1)持有专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分; (2)具备项目管理师一级的得3分,具备项目管理师二级的得2分; 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 (1)具备电子工程师(高级)的得3分; (2)具备电子工程师(中级)的得1分; 注:同一人员不可重复计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提供国外学位证书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翻译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得分); (2)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要求,根据企业成立时间选择以下两种证明之一: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须提供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即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须提供在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对应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 | |
质保期保障 (4.0分) | 本次招标的空调产品,基础质保期为6年,在原有质保期基础上承诺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服务便利性 (3.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承诺故障响应时间为30分钟(不含)内,1小时(含)内到达现场的,得3分; (2)投标人承诺故障响应时间为30分钟(含)至1小时(不含),1小时(不含)至2小时(含)到达现场的,得2分; (3)投标人承诺故障响应时间为1小时(含)至1.5小时(不含),2小时(不含)至3小时(含)到达现场,得1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所投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更正为:
商务部分 |
综合实力 (6.0分) | 投标人获得: 1、达到国家标准GB/T19039-2009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顾客满意度服务认证证书”,得3分; 2、达到国家标准GB/T15624-2011的要求,并获得相对应的“服务标准化认证证书”,得3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 . cnca.cn)查询结果截图,失效、撤销或暂停的对应证书项不得分。 |
投标人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 (3.0分) |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 (1)具备电子工程师(高级)的得3分; (2)具备电子工程师(中级)的得1分; 注:同一人员不可重复计分,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1)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要求,根据企业成立时间选择以下两种证明之一: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须提供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即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须提供在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对应缴纳社保企业的营业执照。 | |
质保期保障 (6.0分) | 本次招标的空调产品,基础质保期为6年,在原有质保期基础上承诺每增加一年得1.5分,最高得6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服务便利性 (5.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承诺故障响应时间为30分钟(不含)内,1小时(含)内到达现场的,得5分; (2)投标人承诺故障响应时间为30分钟(含)至1小时(不含),1小时(不含)至2小时(含)到达现场的,得3分; (3)投标人承诺故障响应时间为1小时(含)至1.5小时(不含),2小时(不含)至3小时(含)到达现场,得1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所投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并且填写相关信息,若因签到时填写的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曲江区马坝镇狮岩路6号)
联系方式:0751-6685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曲江分中心)
联系方式:07516696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7516696668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3月27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韶关市曲江区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 ||
| 行政区域 | 曲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7日 17:2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曾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16696668 | ||
| 采购单位 | 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教育局(曲江区马坝镇狮岩路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1-66853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曲江分中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16696668 | ||
| 附件: | |||
| 附件1 | 韶关市曲江区基础教育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2026032701).zip | ||
| 附件2 | 资格条件承诺函(样本).docx | ||
- 广西中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钦州市儿童福利院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更正公告
- 大通县中医康养调理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 2026年盂县乡村环境治理小型装载机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 武汉铁路公安局襄阳公安处竞争性选择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更正公告
- 天津大学2025年度体育场馆基础设施改造更正公告2号
- 伊春市伊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关于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大沙河文体中心改造项目专业设备和信息化工程项目的更正公告
- 肇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肇州县城区2026年春季绿化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随县城区路灯智慧节能改造及能源托管项目更正公告
- 横山区党岔中学消防改造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