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被服布类供应和配送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LF0126GZ00ZC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被服布类供应和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3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四、采购清单一览表”的:
产品类目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除100%棉和100%聚酯纤维和表格中其他另有允差范围的规定外,其余所有数值允差范围均为±3%) | 一年需求量 | 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工作服类 | 43 | 男医生夏季工作服 | 件 | 1、面料名称:定制定染 2、纤维含量(%):聚酯纤维:86.6(±2%),棉:13.4(±2%) 3、单位面积质量(g/m2)冬装:260克、夏装252克 4、耐干摩擦色牢度/级:≥4 5、耐湿摩擦色牢度/级:≥4 6、耐汗渍色牢度/级:≥4 7、耐水色牢度/级:≥4 8、色牢度/级/变色:≥4 9、电荷面密度≤7 10、织物密度(根/英寸):经向:232纬向:125 11、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 12、PH值:7.1 13、异味:无 1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未检出 | 480 | 75 |
44 | 男医生冬季工作服 | 件 | 480 | 95 | ||
45 | 女医生夏季工作服 | 件 | 480 | 75 | ||
46 | 女医生冬季工作服 | 件 | 480 | 95 | ||
47 | 女护士夏工作服(文员) | 件 | 200 | 75 | ||
48 | 女护士冬工作服(文员) | 件 | 200 | 95 | ||
49 | 实习护士冬工作服 | 件 | 200 | 95 | ||
50 | 实习护士夏工作服 | 件 | 200 | 75 | ||
51 | 男护士夏季工作服(文员) | 件 | 200 | 75 | ||
52 | 男护士冬季工作服(文员) | 件 | 200 | 95 | ||
53 | 孕妇夏工作服 | 件 | 50 | 75 | ||
54 | 孕妇冬工作服 | 件 | 50 | 95 | ||
55 | 女护士裤 | 条 | 500 | 40 | ||
56 | 男护士裤 | 条 | 100 | 40 | ||
57 | 孕妇护士裤 | 条 | 20 | 40 |
更正为:
产品类目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除100%棉和100%聚酯纤维和表格中其他另有允差范围的规定外,其余所有数值允差范围均为±3%) | 一年需求量 |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工作服类 | 43 | 男医生夏季工作服 | 件 | 1、面料名称:定制定染 2、纤维含量(%):聚酯纤维:86.6(±2%),棉:13.4(±2%) 3、单位面积质量(g/m2):冬装:260克、夏装225克 4、耐干摩擦色牢度/级:≥4 5、耐湿摩擦色牢度/级:≥4 6、耐汗渍色牢度/级:≥4 7、耐水色牢度/级:≥4 8、色牢度/级/变色:≥4 9、电荷面密度≤7 10、冬装织物密度(根/英寸):经向:232纬向:125;夏装织物密度(根/英寸):经向:165纬向:68 11、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 12、PH值:7.1 13、异味:无 1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未检出 | 480 | 75 |
44 | 男医生冬季工作服 | 件 | 480 | 95 | ||
45 | 女医生夏季工作服 | 件 | 480 | 75 | ||
46 | 女医生冬季工作服 | 件 | 480 | 95 | ||
47 | 女护士夏工作服(文员) | 件 | 200 | 75 | ||
48 | 女护士冬工作服(文员) | 件 | 200 | 95 | ||
49 | 实习护士冬工作服 | 件 | 200 | 95 | ||
50 | 实习护士夏工作服 | 件 | 200 | 75 | ||
51 | 男护士夏季工作服(文员) | 件 | 200 | 75 | ||
52 | 男护士冬季工作服(文员) | 件 | 200 | 95 | ||
53 | 孕妇夏工作服 | 件 | 50 | 75 | ||
54 | 孕妇冬工作服 | 件 | 50 | 95 | ||
55 | 女护士裤 | 条 | 500 | 40 | ||
56 | 男护士裤 | 条 | 100 | 40 | ||
57 | 孕妇护士裤 | 条 | 20 | 40 |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四、采购清单一览表”的:
产品类目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除100%棉和100%聚酯纤维和表格中其他另有允差范围的规定外,其余所有数值允差范围均为±3%) | 一年需求量 | 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
工作服类 | 62 | 分体涤棉夏季工作服 | 件 | 1、面料名称:定制定染 2、纤维含量(%):聚酯纤维:86.6(±2%),棉:13.4(±2%) 3、单位面积质量(g/m2)冬装:260克、夏装252克 4、耐干摩擦色牢度/级:≥4 5、耐湿摩擦色牢度/级:≥4 6、耐汗渍色牢度/级:≥4 7、耐水色牢度/级:≥4 8、色牢度/级/变色:≥4 9、电荷面密度≤7 10、织物密度(根/英寸):经向:232纬向:125 11、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 12、PH值:7.1 13、异味:无 1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未检出 | 20 | 65 |
63 | 分体涤棉冬季工作服 | 件 | 20 | 67 | ||
64 | 分体全棉夏季工作服 | 件 | 20 | 78 | ||
65 | 分体全棉冬季工作服 | 套 | 20 | 89 |
更正为:
产品类目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规格、技术参数(除100%棉和100%聚酯纤维和表格中其他另有允差范围的规定外,其余所有数值允差范围均为±3%) | 一年需求量 |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工作服类 | 62 | 分体涤棉夏季工作服 | 件 | 1、面料名称:定制定染 2、纤维含量(%):聚酯纤维:86.6(±2%),棉:13.4(±2%) 3、单位面积质量(g/m2):冬装:260克、夏装225克 4、耐干摩擦色牢度/级:≥4 5、耐湿摩擦色牢度/级:≥4 6、耐汗渍色牢度/级:≥4 7、耐水色牢度/级:≥4 8、色牢度/级/变色:≥4 9、电荷面密度≤7 10、冬装织物密度(根/英寸):经向:232纬向:125;夏装织物密度(根/英寸):经向:165纬向:68 11、甲醛含量(mg/kg):未检出 12、PH值:7.1 13、异味:无 14、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mg/kg):未检出 | 20 | 65 |
63 | 分体涤棉冬季工作服 | 件 | 20 | 67 | ||
64 | 分体全棉夏季工作服 | 件 | 20 | 78 | ||
65 | 分体全棉冬季工作服 | 套 | 20 | 89 |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二、须知前附表”的: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8 | 其他 | 其他,一、其他,本项目(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给予价格扣除。二、分包:不允许;三、转包:中标人不得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四、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五、供应商参与投标时,务必审慎核对缴费账号信息,确保款项准确缴纳。切勿将投标保证金缴至代理服务费账号或招标文件发售收款账号,反之亦然。如发生错缴费情况,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所需资料后【包括但不限于汇款凭证、加盖公章的申请说明函原件等】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和审核后办理退还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对出现错缴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异常低价审查。(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则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如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或优惠率)的,以【1-下浮率(或优惠率)】作为投标报价。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
更正为: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及要求 |
18 | 其他 | 其他,一、其他,本项目(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给予价格扣除。二、分包:不允许;三、转包:中标人不得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四、供应商(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五、供应商参与投标时,务必审慎核对缴费账号信息,确保款项准确缴纳。切勿将投标保证金缴至代理服务费账号或招标文件发售收款账号,反之亦然。如发生错缴费情况,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所需资料后【包括但不限于汇款凭证、加盖公章的申请说明函原件等】经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和审核后办理退还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对出现错缴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六、异常低价审查。(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项目未设定最高限价,则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如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或优惠率)的,以【1-下浮率(或优惠率)】作为投标报价。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七、本服务项目中涉及货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中“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的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中“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的情形,依法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与采购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不一致的,以此处要求为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3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53号
联系方式:020-61643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803/3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陈先生
电话:020-87651688-803/347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4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被服布类供应和配送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24日 18:5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3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3月2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女士/陈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7651688-803/347 | ||
| 采购单位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5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616431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87651688-803/347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被服布类供应和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6032405).z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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