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鲅鱼圈区疏港高速沿线道路迁改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重新上传图纸,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优化营商环境,现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供应商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的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分钟。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①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其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②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③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因未进行技术鉴定或未报本级财政部门造成质疑投诉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存储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华晟社区**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工业园**-绿色时代白云小区-*#门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均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