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首都医学儿童中心医用设备购置项目(通州院区双板DSA)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35188-XM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首都医学儿童中心医用设备购置项目(通州院区双板DSA)
首次公告日期:2026-02-02 13:30 地址:http://www.ccgp-beijing.gov.cn/xxgg/sjxxgg/zbgg/2026/2/06cc892c08a24fa7a467e2049e160212.htm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经采购人确认,针对本项目第1包品目1-1双板DSA1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中“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更正为“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通州院区。”
2、经采购人确认,针对本项目第2包品目2-1双板DSA2、品目2-2双板DSA3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中“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更正为“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通州院区。”
3、经采购人确认,针对本项目第1包品目1-1双板DSA1招标文件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特殊条款中“3.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并且本项目的财政资金到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待设备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合同款的4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待设备验收合格满1年且财政资金到账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1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因财政资金拨付等原因延迟支付或最终支付比例变化的,甲方不构成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甲方支付费用7日前,乙方应将对应金额的法定发票提供甲方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如发票审核不合格或乙方未提供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更正为“3.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合同款的5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如中标设备生产商符合中小企业规模认定标准,则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入库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4、经采购人确认,针对本项目第2包品目2-1双板DSA2、品目2-2双板DSA3招标文件“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特殊条款中“3.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并且本项目的财政资金到账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待设备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合同款的4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待设备验收合格满1年且财政资金到账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1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因财政资金拨付等原因延迟支付或最终支付比例变化的,甲方不构成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甲方支付费用7日前,乙方应将对应金额的法定发票提供甲方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如发票审核不合格或乙方未提供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更正为“3.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入库后,支付合同款的5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如中标设备生产商符合中小企业规模认定标准,则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入库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6年3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6年3月1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02-27 13:02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
联系方式:宁老师,010-856952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强文晓、孙薇,010-811685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强文晓、孙薇
电 话: 010-81168541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首都医学儿童中心医用设备购置项目(通州院区双板DSA)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27日 14: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27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强文晓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1168541 | ||
| 采购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首都儿童医学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56951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81168541 | ||
| 附件: | |||
| 附件1 | 更正公告DSA.doc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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