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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2026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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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年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征集文件二、供应商须知正文因财政部发布《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现需对征集文件做出更正。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项至第(*)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并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