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篮球馆、游泳馆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XC-CG-2026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篮球馆、游泳馆设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2. 技术标准与要求—附表一: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篮球馆、游泳馆设施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更正为: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 ||||||||||||||||||||||||||||||||||||||||||||||
说明 | 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的方式标明。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4.0分 技术部分46.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技术部分 | “▲”项重要参数的响应情况 (16.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需求书、2.技术标准与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项重要参数(共8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6分,每负偏离(不满足要求)1项扣2分,分值扣完为止。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盖章证明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上述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均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10.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等)的详细性、合理性、针对性等进行综合评审:①项目实施方案非常明确,技术方案内容非常齐全,符合实际情况,方案科学、先进、可行,非常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0分; ②项目实施方案比较完善技术方案内容较为齐全、方案较为可行,部分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 ③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明确、技术方案内容基本齐全,方案一般,基本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 ④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有欠缺或表述的内容不完全符合实际,不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无法保证项目的实施,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⑤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10.0分)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4、售后服务要求”的要求情况,结合项目实际要求,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完善,有完整的措施提升售后服务效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较完善,有较完整的措施提升售后服务效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3)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不够完善,有一定的措施提升售后服务保障效果,方案内容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方案(10.0分)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3、质量保证要求”的要求情况,结合项目实际要求,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审:(1)质量保证方案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完善,有完整的措施提升质量保证效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0分;(2)质量保证方案较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较完善,有较完整的措施提升质量保证效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3)质量保证方案不够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不够完善,有一定的措施提升质量保证保障效果,方案内容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①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凭证(包括:项目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③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协议按一份业绩计算;④同一业主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协议不重复计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6.0分) | 各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要求该名项目负责人具备: (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国家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证书。 注: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购买开标当月前(含当月)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
拟派服务人员(8.0分) | 各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进行评分:1、具有网络、电子、计算机、机械工程师或电工证书 注:每个人员不重复计分。响应文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出技术实施人员购买开标当月前(含当月)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
服务响应时间(3.0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进行评分:①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含)内到现场响应服务的得3分; ②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不含)-3小时(含)到现场响应服务的得2分; ③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不含)-6小时(含)到现场响应服务的得1分; ④6小时以上到现场响应服务或没有提供承诺函不得分。 注:须提供服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企业认证情况(4.0分) | 根据各投标人具有的有效期内的证书进行评审:(1)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证书的,得1分;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证书的,得1分。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具有5星级或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1分。 【说明:必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分公司投标的,提供上级公司有效期内的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同有效。】。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更正为: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20.0分 技术部分50.0分 报价得分30.0分 | |
技术部分 | “▲”项重要参数的响应情况(14.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采购需求书、2.技术标准与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中带“▲”项重要参数(共14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4分,每负偏离(不满足要求)1项扣1分,分值扣完为止。注:如采购需求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为准,如采购需求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则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盖章证明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上述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均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12.0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等)的详细性、合理性、针对性等进行综合评审:①项目实施方案非常明确,技术方案内容非常齐全,符合实际情况,方案科学、先进、可行,非常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2分;②项目实施方案比较完善技术方案内容较为齐全、方案较为可行,部分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③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明确、技术方案内容基本齐全,方案一般,基本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④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有欠缺或表述的内容不完全符合实际,不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无法保证项目的实施,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⑤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12.0分)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4、售后服务要求”的要求情况,结合项目实际要求,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完善,有完整的措施提升售后服务效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2分;(2)售后服务方案较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较完善,有较完整的措施提升售后服务效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3)售后服务方案不够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不够完善,有一定的措施提升售后服务保障效果,方案内容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方案 (12.0分)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3、质量保证要求”的要求情况,结合项目实际要求,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审:(1)质量保证方案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完善,有完整的措施提升质量保证效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12分;(2)质量保证方案较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较完善,有较完整的措施提升质量保证效果,方案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3)质量保证方案不够具体,各环节的保证措施不够完善,有一定的措施提升质量保证保障效果,方案内容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4)其他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 同类项目业绩 (4.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①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②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协议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凭证(包括:项目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③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协议按一份业绩计算;④同一业主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协议不重复计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 (4分) | 各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要求该名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证书得2分,高级工程师证书得4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购买开标当月前(含当月)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
拟派服务人员 (6.0分) | 各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进行评分:具有机械工程师证书或电工证书,每提供一名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每个证书和人员不重复计分。响应文件提供投标人为拟派出技术实施人员购买开标当月前(含当月)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不得分。 | |
售后服务承诺函(3.0分) | 针对本项目参数带“▲”的产品需提供制造厂商开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格式自拟,提供的承诺函需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 |
企业认证情况 (3.0分) | 根据各投标人具有的有效期内的证书进行评审: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注:必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分公司投标的,提供上级公司有效期内的对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视同有效。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6楼
联系方式:0752-5562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社区长新路26号6楼
联系方式:0752-818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52-8189366
广东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4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亚湾区室内体育馆-篮球馆、游泳馆设施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 ||
| 行政区域 | 惠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14日 09:55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2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广东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8189366 | ||
| 采购单位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6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55626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黄排社区长新路26号6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2-8189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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