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朱顶镇石坑行政村石坑中心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WHC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河县朱顶镇石坑行政村石坑中心村****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因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数量大于*家,符合法定数量要求,我单位将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法另行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五河清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信息如下:
供应商名称:五河清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锦绣兰庭***号门面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五河县朱顶镇石坑行政村石坑中心村****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村民广场、环境整治、道路工程、五小园、公共服务设施、村庄绿化、景观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亚楠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五河县朱顶镇朱顶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五河县城南润都*品城**栋*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超(采购人代表)、仲召辉(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 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办公楼外部公共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同心县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一次)
- 2026年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物资采购项目包15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 陆河县中小学校(义务教育)校园线路及监控升级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同心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同心县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充事项公告(一次)
- 海洋观测业务辅助服务(二次招标)澄清公告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试剂(第七批)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 海洋观测业务辅助服务澄清公告
-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焉耆县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购置智慧黑板(二标段)二次的更正公告
- 天津市津南区第十三幼儿园 天津市津南区第十三幼儿园2026年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CZB-2026-003)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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