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028年高邮市送桥镇“城市管家一体化”服务作业项目更正公告(四)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084-JZCG-G2026-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2028年高邮市送桥镇“城市管家一体化”服务作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1-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现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做相应更正。
25.1.10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
25.1.10.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0%;
25.1.1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0%;
25.1.1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0% ;
25.1.10.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25.1.10.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更正为:
26.1.10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26.1.10.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6.1.1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26.1.1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45%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备注: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不得超过65%不含65%,招标文件定稿后该备注删除。)26.1.10.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6.1.10.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更正日期:2026-02-0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邮市送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
联系人:唐来源
联系电话:15052574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联系人:杨思磊 王琦
联系电话:0514-84651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思磊 王琦
电话:0514-84651312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JSZC-321084-JZCG-G2026-0003采购文件.doc|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2028年高邮市送桥镇“城市管家一体化”服务作业项目 | ||
| 品目 | 市容管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高邮市送桥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高邮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 18:12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1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2月0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4-84651312 | ||
| 采购单位 | 高邮市送桥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送桥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05257403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高邮市海潮东路99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琦 | ||
- 桐梓县人民政府娄山关街道办事处关于桐梓县娄山关街道娄山社区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 自然教育宣教布展更正公告
- 全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殊困难人员、社会组织及社区志愿者办理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 关于湖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新媒体应用与传播(2026年)-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 四川省低空空域运行服务中心四川省低空运行管理服务项目(不间断电源、服务器、基础软件)结果更正公告(第二次)
- 长治市上党区韩川关帝庙西院正殿、角楼、东院东配殿、南殿耳殿和周边环境院落保护修缮工程的更正公告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安全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更正公告
- 广西辉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心理治疗综合大楼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的更正公告
- 平陆县常乐镇北张村水果分拣中心项目的更正公告
-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金沙县木孔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电商直播加工设备建设)的更正公告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