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食堂食材保障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HZB****-****【C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附属小学食堂食材保障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澄清有关问题”中的*.*相关内容更正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
*.*.*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其中,属于第*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号
联系方式:曹老师、李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西街**号熙峰广场*楼**、**室
联系方式:侯美玲、许铖铖、王坚,***、***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老师、李老师
电 话: ***-********
- 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阿克苏市公安局采购民警执勤装备项目的更正公告
- 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阿克苏市公安局采购刑事技术装备项目的更正公告
-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64排螺旋CT项目的更正公告
- 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长兴县夹浦镇雨污水管网测绘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 关于武汉长江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外环西辅路(金发大道-青花路)新建工程-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 第七师一二三团中心幼儿园2026年聘员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第七师胡杨河市一二九团星光幼儿园后勤保障及保育辅助服务更正公告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二四团晨光幼儿园2026年度后勤保障及保育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喀什厚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伽师县巴仁镇美丽乡村提升项目的更正公告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所需设备购置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