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石棚河(太平村六社0+645-0+925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号-CGX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镇小石棚河(太平村六社*+***-*+***段)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他补充说明) 五、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平均报价的**%,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晨宇小区*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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