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化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GWTZ[GK]20250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25,更正为:2025-10-1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26 09:45:00,更正为:2025-10-16 13: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0-10 13:30:00,更正为:2025-10-16 13: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7(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将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技术项1-15项描述内容
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每满足以下一个条件得1分,满分3分:①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盖章证明,若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不足3年或单位证明无法体现该人员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的,视为不满足①要求;②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③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为依据(不含投标截止日所在的当月,若①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已符合上述要求可不重复提供),不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两个及以上岗位或职务,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技术项1-16项描述内容
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现场负责人(正、副各1人)每满足以下一个条件得1分,满分3分:①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盖章证明,若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不足3年或单位证明无法体现该人员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的,视为不满足①要求;②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③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注: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为依据(不含投标截止日所在的当月,若①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已符合上述要求可不重复提供),不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两个及以上岗位或职务,否则不得分。”。
3、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技术项1-17项描述内容
更正为:“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每满足以下一个条件得1分,满分3分:①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盖章证明,若提供的社保缴纳证明不足3年或单位证明无法体现该人员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的,视为不满足①要求;②档案馆员及以上职称;③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注:以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为依据(不含投标截止日所在的当月),不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两个及以上岗位或职务,否则不得分。”。
4、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评标方法和标准7.2评标标准技术项1-19项描述内容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本项目安全保密管理人员进行评价,具有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社保缴交证明(社保要求详见第五章),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两个及以上岗位或职务,否则不得分。”。
5、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5人员要求
更正为:
“2.5.人员要求
2.5.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1人,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2.5.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正、副各1人),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2.5.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档案馆员及以上职称,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2.5.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安全保密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政府档案局(馆)等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学会颁发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2.5.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派驻人员不少于8人,具备档案电子化类项目同类岗位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其中应具备档案助理馆员及以上职称人员。数量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自行确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2楼
联系方式:0592-5396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
联系方式:0592-22793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馨文
电话:0592-2279312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电子化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18:1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05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馨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2279312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2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53966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2279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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