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基地改善训练条件配套建设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安基地改善训练条件配套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其他”,增加以下内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上述材料统一上传至“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部分”。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本国产品价格评审扣除优惠。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号之一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宁化街道祥坂街*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商务中心(二区)(富力中心B区)B*#楼**层**商务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卉、郑雯青
电话:****-********
***
****年**月**日
客服QQ:
12162961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9:00-18:00
邮箱:
1216296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