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开标室(大东区天后宫路***号秋实大厦*楼),现更改开标时间和地点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备份文件递交到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甲二楼开标室(南市场和平交警二大队后身,沈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东侧)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未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永安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天后宫路***号秋实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虹、于佳慧、王艾琪、高哲、刘慧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