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拜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式协议的更正公告
公告分类: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项目编号:
bcx(kjxy)2025-004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5日
项目金额: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cx(kjxy)202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拜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式协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征集文件-评审因素和指标-履约能力 | 1.项目负责人(除有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3 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各专业人员可兼项(单人多专业可累加计分)专业包括土建专业、水利专业、交通专业。①每提供一名一级造价师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②每提供一名二级造价师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项目组成员中(除有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3分,中级职称的每个得1.5分。最多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应专职人员注册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以上提供的所有人员在本单位有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缺少证明材料的都不得分。 | 1.项目负责人(除有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各专业人员可兼项(单人多专业可累加计分)专业包括土建专业、水利专业、交通专业。每提供一名一级造价师得2分、每提供一名二级造价师得1分,最高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注: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不得少于2名一级造价师)。3、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个得3分,中级职称的每个得1.5分。最多得9分。不提供不得分。注: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相应专职人员注册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以上提供的所有人员在本单位有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缺少证明材料的都不得分。 |
| 2 | 响应文件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会2024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说明: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政府采购诚信承诺函》 |
| 3 | 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 1、在本框架协议期限内,征集人(拜城县财政局)将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征集人直接考核和采购人、服务对象反馈的方式进行,考核入围供应商是否能够按规定完成约定内容。如发现入围供应商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约定内容时,征集人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征集人、采购人、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被清退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赔偿。2、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数量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征集人可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进行补充和补充方式由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决定,如决定补充时,被清退的供应商不得再次进入入围范围内。 | 1、在本框架协议期限内,征集人(拜城县财政局)将对入围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征集人直接考核和采购人、服务对象反馈的方式进行,考核入围供应商是否能够按规定完成约定内容。如发现入围供应商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约定内容时,征集人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征集人、采购人、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被清退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赔偿。2、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数量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征集人可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进行补充和补充方式由征集人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决定,如决定补充时,被清退的供应商不得再次进入入围范围内。3、若中标供应商出现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评审报告中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补全12家供应商为止。 |
| 4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5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 2026年1月2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铁克其路冠农汇景台门面3栋3层
联系方式:186931376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现代名苑14号楼2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0996-2707588
附件信息: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拜城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式协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拜城县财政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 22:4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2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1月14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双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6-2707588 | ||
| 采购单位 | 拜城县财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拜城县胜利路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现代名苑14号楼2单元1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6-27075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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