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复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重复经颅磁刺激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自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政裁决)决定书(自财采【****】**号),投诉成立,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代理费的计算参照国家发改委【****】***号文件,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收取,计算后若不足****元的,按****元收取,由(中标)成交人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更正为:无。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投诉成立,中标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金额:*.****(*元),更正为:*.****(*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贡舒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丹阳街*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栋)A*-*-办公 **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玲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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