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瓦洛乡人民政府瓦洛乡“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瓦洛乡“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的“是”更正为“否”,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太阳能路灯”更正为“不涉及”。更正内容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注: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名称:***
地址:普格县瓦洛乡布尔村布尔组
联系方式:****- *******
名称:***
地址:西昌市北碧府路*号(宜尚)*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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