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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市人民医院非医用物资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xlh-zb2025-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非医用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

5365188.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时间:2025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时间:2025年12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2026年01月2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标项一:2026.02.19-2028.02.18;标项二:2026.02.19-2028.02.18;标项三:2026.02.19-2028.02.18;标项四:2026.02.21-2028.02.20;标项五:2026.03.04-2028.03.03;标项六:2026.03.04-2028.03.03;标项七:2026.04.14-2028.04.13;标项八:2026.05.06-2028.05.05;标项九:2026.06.16-2028.06.15;标项十:2026.06.30-2028.06.29;标项十一:2026.07.01-2028.06.30;
4付款方式按实际使用量支付货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货款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时,合同终止履行。合同签订后,每4个月按实际使用数量支付货款(不包括退货和效期外不合格产品),结算前乙方须开具可网上查询的正规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票真实有效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按实际使用量支付货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货款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金额时,合同终止履行。合同签订后,每6个月按实际使用数量支付货款(不包括退货和效期外不合格产品),结算前乙方须开具可网上查询的正规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票真实有效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5采购需求:标项一至标项十一中物品名称、型号规格、备注内容标项一至标项十一中物品名称、型号规格、备注内容。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人民医院

地 址:昌吉市宁边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0994-8162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办公楼办公903室;

联系方式:0991-41821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建军、李岳

电 话:0991-4182102;

附件信息: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人民医院非医用物资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昌吉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07日 18:05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更正日期2026年01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建军、李岳
项目联系电话0991-4182102;
采购单位昌吉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4-816222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安信联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鸿泰路66号大都会小区9#综合办公楼办公9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418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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