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师范大学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修编(二次)更正公告(一)[20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FAF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修编(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无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答疑部分
问*:响应文件中没有新点投标制作软件中“初审指标”的相关内容,初审指标是否需要填写?
回复:“初审指标”和“政务数据获取”均为系统自动生成,无法删除,潜在供应商无须填写,相关内容不作为本次评审内容,潜在供应商仅须在“投标文件组成”中填写所有响应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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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详见第*问回复内容。
问*:“初审指标”下方“政务数据获取”中安徽省电子证照获取上传什么内容,若获取不到,影印件上传什么内容?
回复:详见第*问回复内容。
问*:“初审指标”下方“政务数据获取”中“共享政务数据获取”中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企业中标记录需要上传什么内容?企业中标记录很多,需上传哪些?是否需要对应投标文件要求评审业绩保持一致?
回复:详见第*问回复内容。
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中“供应商奖项、荣誉”,若获奖文件中显示联合体获奖,投标人为其中一方,此奖项是否得分?
回复: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联合体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能够充分反映潜在供应商在联合体项目中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类”评审因素的予以认可。
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中要求“业主(合同甲方)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以自拟?
回复:潜在供应商自拟格式。
问*: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中要求“城市规划编制类项目”,请问城市规划设计是否满足城市规划编制类项目业绩及获奖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中内容和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龙、李喃
电话:****-********、***
附件信息:
- 关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纱帽街道办事处纱帽街道环境辅助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 正安县交通建设服务中心关于正安县艾子坝桥危桥改造工程的更正公告
- 新疆云联慧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一)的更正公告
- 新疆云联慧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延安路院区中药饮片采购项目(一)的更正公告
- 新疆佰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阿图什市GAJ实验室装修项目的更正公告
-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阿克陶县人民医院数字减影系统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 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2026年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 中国洲际新资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吉林医院手术室手术器械包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 新疆建安浩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库尔勒市6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消防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 吉林泓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图们市月晴镇白龙村米酒加工配套项目二次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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